1、总则
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义务,主动接受社会会监督,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,结合我公司实际生产情况,制定本环境信息公示内容。
2、依据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》、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》(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、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)、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》以及(鲁环字〔2022〕32 号)以及《德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》(德环函〔2022〕27号)。
3、环境信息公开内容
3.1基本信息
公司名称: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
法人代表:杨东堂
地理位置:德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东路
3.2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
材料名称 | 型号 | VOCs含量(%) | 2019使 用量(t) | 2020年使 用量(t) | 规模产能时 用量(t) |
面漆 | MZS03-02-G | 39.73 | 4 | 4 | 19.132 |
底漆 | MZS01-02-6 | 33.91 | 5.0 | 4.12 | 8.232 |
稀料 | 102型 | 100 | 16.42 | 16.42 | 27.364 |
塑粉 | / | 0.05 | 2.40 | 2.0 | 4.0 |
树脂固 化剂 | / | 0.035 | 960 | 800 | 1602.34 |
3.3有毒有害物质排放情况(根据环评批复和验收监测报告、实测数据)
污染物名称 | 排放量 | 备注 |
二氧化硫 | 0.027吨 | 废气 |
氮氧化物 | 0.094吨 | 废气 |
VOCs(以非甲烷总烃计) | 6.27吨 | 废气 |
3.4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
我公司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包括:废漆桶、废胶桶、废过滤棉等,全部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。
3.5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
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应急预案,并已通过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。